【TechWeb报道】2月5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三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涉嫌行贿等一案二审今日宣判,李在镕被判两个年半并缓期四年,李在镕已被当庭释放。
李在镕案二审宣判今日在韩国首尔高等法院进行,在宣判之后,关押了近一年的李在镕已离开了法院,并乘坐等候在法院外的一辆巴士离开。
去年2月16日,韩国法院对李在镕涉嫌行贿进行二次问询,在经过近8个小时的问询之后,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次日凌晨批准逮捕李在镕,负责调查李在镕行贿一案的韩国特别检查组指控李在镕行贿433亿韩元(约3979万美元)。
去年的8月25日,李在镕涉嫌行贿等案一审宣判,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处李在镕入狱5年。
在一审宣判之后,李在镕的律师团队就表示要提出上诉,李在镕的律师Song Woo-chul表示被告不接受任何有罪的判决,他们对上诉有信心,认为更高的法院会裁定李在镕无罪,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官网去年8月底也确认李在镕的律师团队提出了上诉。
而在李在镕的律师团队提出上诉之后,负责调查李在镕行贿案的韩国特别检查组也提出了上诉,他们认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判决太轻,他们建议判决李在镕12年监禁。此外,韩国特别检查组调查认定的李在镕行贿金额是433亿韩元,而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裁定中认定的行贿金额只有72亿韩元,不到特别检查组调查金额的六分之一。(辣椒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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