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5日公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购房人购房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调控政策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对擅自放松购房条件的,将严格进行追责问责。
通知要求,住房库存紧张的地区要加大加快土地供应。在土地供应过程中,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要根据出让地块周边新建商品住房区片指导价格,确定土地出让最高限价,确保地价处于合理水平,有效调控土地出让价格,稳定住房市场价格预期。
对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申请办理销售许可手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其违约行为整改完毕前,不得以该企业及其母公司和子公司名义在天津市参与土地竞买。
通知要求天津市和各区国土房管、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持续整顿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规避调控政策、制造市场恐慌、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捆绑搭售、价格欺诈、提供虚假证明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视情节轻重,采取公开曝光、暂停网签、停业整顿、行政处罚、限制参与土地竞买等措施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利用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炒作渲染房地产、散布虚假信息等行为。
官方强调,对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力、市场监管不严、舆情稳控不力,影响全市房价稳控目标实现、导致较大负面影响的区,要坚决问责。
(责任编辑:郭伟莹) (完)文章标签: